冯先生和张女士2012年登记结婚,同年年底,生下聪明伶俐的女儿。随后,两人商量决定,张女士辞掉工作,在家专心照顾孩子。由于冯先生常年在外跑业务,婆婆便搬过来和张女士一起居住,帮忙带孩子。起初婆媳关系融洽,后来因生活琐事和教育问题,常发生争执。婆媳俩常向冯先生哭诉,把冯先生弄得焦头烂额。
2015年9月,张女士和冯先生决定协议离婚。协议过程中,冯先生拿出3张借条,说是婚后为跑业务向单位借的钱,共20万,要求和张女士共同承担。张女士认为这些债都是冯先生的个人债务,并且自己没有收入,无力承担。双方协商不成,张女士想起诉离婚。
张女士找到李卉律师团队办理相关诉讼委托代理事宜。接待律师听完张女士的陈诉,分析认为主要矛盾在于债务承担。判断这笔债务如何承担,关键是看冯先生向单位的借款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冯先生婚后在外跑业务挣钱,张女士操持家务,冯先生的劳动收入用于维持夫妻和家庭的共同生活,故其工作需要向单位借款所负的债务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即便起诉至法院,张女士的诉求也很难实现,因此建议张女士调解解决。张女士听完律师的分析,决定由律师帮助调解解决。在律师的调解下,冯先生同意20万债务由自己偿还。双方协议离婚。
其实,律师并不是只会“打官司”,对于一些没有必要的“官司”,我们也会建议不打。因此,针对这个问题,李卉律师团队特推出“离婚居间谈判”这一品牌法律服务。
离婚居间谈判是指专业离婚律师运用法律知识和谈判技能,代表一方同另一方谈判,从而达成协议离婚的一种法律服务。它具有4个优点:
易协调 通过专业离婚律师向对方释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法律规定,让对方更容易接受调解意见,达成离婚目的。
耗时短 与离婚诉讼耗费3~6个月相比,离婚居间谈判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离婚协议。
费用少 涉及财产的离婚诉讼案件,需缴纳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等巨额费用,选择离婚居间谈判的经济成本要小很多。
压力小 离婚居间谈判过程短、氛围相对融洽,可减少当事人承受的离婚及诉讼双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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